114年2月24日起,大賢街停車場納入收費
2025-02-19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4年2月19日
發文字號:府建商字第11408007791號
主旨:公告本縣馬公市區路外收費停車場。
依據:依據停車場法第12條、第13條、第14條曁澎湖縣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、第6條。
公告事項:收費範圍、收費車種、收費費率、收費方式、收費時間、繳費期限及繳費方式等資訊如下:
一、收費範圍:大賢街停車場。
二、收費車種:小型車。
三、收費費率及方式:
(一)小型車
(二)每小時20元計收,同1車格每日收費上限60元。
收費時間:毎日上午9點至下午19點止。
繳費期限:自開立停車單日起15日內。
繳費方式:
(一)至本府建設處臨櫃繳費及至四大超商(0K、7-11、全家、萊爾富)。
(二)可採預繳方式進行,至本府停車管理中心網站(https://parking. penghu. gov. tw/)辦理會員後,可以採取預放金額再扣款方式,可於收到停車收費單後免至超商或臨櫃再繳費,預繳金額每筆以1000元為計價單位,最高至5000元,並享有額外優惠百分之二十。